【打好安全生产巩固提升仗·曝光台】汉寿消防救援大队通报6起行政执法执罚典型案例
2023-06-06 09:37:53          来源:汉寿消防救援大队 | 编辑:彭炼 | 作者:王海蓉          浏览量:40800

为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强化其警示教育震慑作用,有效维护法律法规权威,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现将汉寿消防救援大队办理的6起行政执法执罚典型案例予以公开。

      汉寿县三联购物中心商业广场店电器线路的敷设不符合规定案

【基本案情】2023年4月11日,汉寿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执法监督人员在对位于龙阳街道新街社区银水西路528号的汉寿县三联购物中心商业广场店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营业区内部分低压电器产品(电灯)电气线路未按要求穿管保护,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 年版)10.2.3的标准和管理规定,2023年4月12日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汉消限字〔2023〕第0053号),责令该单位于 2023年4月21日前改正。2023年4月21日,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复查,发现该单位营业区内仍有1处低压电器产品(电灯)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的违法行为逾期未改,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法律依据及处罚】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3]第0374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汉消限字[2023]第0053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复查(编号:[2023]第0395号)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汉寿县三联购物中心商业广场店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汉寿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案

【基本案情】2023年4月14日,汉寿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执法监督人员在对位于龙阳街道南郊社区南岳路291号、295号的汉寿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东侧疏散楼梯为非封闭楼梯,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法律依据及处罚】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3〕第0384 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汉消限字〔2023〕第0057号)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三章第十三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汉寿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汉寿格尔医院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案

【基本案情】2023年4月14日,汉寿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执法监督人员在对位于沧浪街道八角楼社区长征组的汉寿格尔医院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医院仅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法律依据及处罚】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3〕第0383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汉消限字〔2023〕第0058号)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汉寿格尔医院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处罚。

汉寿县金龙宾馆营业区部分电器线路的敷设不符合规定案

【基本案情】2023年4月19日,汉寿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执法监督人员在对位于龙阳街道新街社区振兴西路(龙阳商业广场旁)的汉寿县金龙宾馆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营业区内低压电器产品(电灯)配电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 年版)10.2.3 的标准和管理规定,2023 年4月20日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汉消限字〔2023〕第0062号),责令该单位于 2023 年4月23日前改正。2023年4月25日,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复查,发现该单位营业区 8202 号房间仍有 1 处低压电器产品(电灯)配电线路未穿管保护,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违法行为逾期未改,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法律依据及处罚】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3]第0392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汉消限字[2023]第0062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复查(编号:[2023]第0421号)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和《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十六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汉寿县金龙宾馆 8202 号房间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汉寿县白金汉宫娱乐会所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案

【基本案情】2023年4月27日,汉寿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执法监督人员在对位于龙阳街道护城社区辰阳南路 500-1 号(天湖御景小区三、四楼)的汉寿县白金汉宫娱乐会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三楼营业区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无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法律依据及处罚】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3]第0464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汉消限字[2023]第0075号)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汉寿县白金汉宫娱乐会所整体营业区临时查封的行政处罚。

汉寿县海归来电竞酒店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案

【基本案情】2023年5月9日,汉寿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执法监督人员在对位于龙阳街道南郊社区滨湖路482号的汉寿县海归来电竞酒店进行消防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法律依据及处罚】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3〕第0522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汉消限字〔2023〕第0085号)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汉寿县海归来电竞酒店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一审  彭   炼

二审  朱自刚  曹亚玲

三审  张智峰

责编:彭炼

来源:汉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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